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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统征下个人所得税新政运用及筹划》

一、培训内容

第一节 背景知识

(一)国地税合并

(二)社保将由税务部门征收

第二节 社保政策在实务中的风险点

(一)环境与形势:社保数据分析与划归税务的必然性!

1、国际方面

2、国内形势

(二)社保核心政策点:参保范围、缴费标准及基数、缴纳地点。

(三)社保,能否无限期追征?

(四)不缴、欠缴社保如何处罚?追征社保是否加收“滞纳金”?

(五)应对策略之风险分析:

1、“临时工”社保风险分析。

2、“非全日制用工”社保风险分析。

3、劳务派遣用工的社保风险分析。

4、“退休人员”社保风险分析。

5、已经参加农村“社保”的人员,是否还需要缴纳城镇社保?

6、外国人到底要不要在中国缴纳社保?

7、员工自愿放弃社保,这个真的可以有?!

(六)补缴社保个税、企业所得税如何税前扣除?

(七) 总结:“工资”口径在会计、所得税、社保、残保金上的比较。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重点

(一)本次个税修订的主要内容

九大改八小改

(二)个人所得税税制的种类

1、分类所得税制

2、综合所得税制

3、分类综合所得税制

4、各税制优缺点的对比

(三)我国个人所得税现行税制

1、个人所得税的定义

2、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发展历程

3、我国现行采用分类所得税制加综合税制

4、我国未来税制的发展

5、新个人所得税的具体讲解

(1)工资薪金所得

a、两处工资薪金个税处理

b、补发工资的个税处理

c、通讯费补贴与交通费补贴个税处理

d、年终奖个税处理

e、职工福利费个税处理

f、员工离职补偿金个税处理

g、员工伤亡赔偿个税处理

h、外籍个人取得的哪些补贴能免税,界限要弄清、程序要完备!

(2)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代开发票是否免除支付方扣缴义务?

(3)稿酬所得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5)综合所得

(6)经营所得

(7)股息、利息、红利所得

(8)财产租赁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

个人股权转让N个陷阱:

a、稽查案例:平价转让股权,真的可以吗?

b、代持股协议真的能对抗税法吗?

c、注册资本认缴制下的“0元”股东,转让股权风险何在?

(10)偶然所得

营销活动、礼品赠送个税处理

第四节 新税制下的税收筹划

1.“劳动所得”--“经营所得”转型模式与风险提示

2.“劳动所得”--“财产所得”转型模式与风险提示

3.个人房贷还款方式的选择

二、培训讲师

陶俊梅,注册税务师、会计师,从事财税工作二十一年,工作经验丰富。曾任某大型商业公司财务经理,现担任多家上市公司或集团公司的财税顾问,有丰富的与税务机关沟通的工作经验;多次带队参加税务机关针对房地产企业的财税大检查、企业所得税评估、土地增值税评估,实操经验丰富。曾任某税局评估人员的实务培训老师,现任中华会计网校兼职培训老师、广西外国语学院特聘专家讲师。勤于思考,善于总结,能理论联系实际,不拘泥于税法本身,融合财务、税务、法律等多方面知识,解决财税实务中的各种疑难问题。代表公司作为主力队员参加2017年全国税法知识竞赛团体赛获全国第七名。

授课特点:以实务操作方法为主,通过丰富的实务案例讲解复杂的工作实践内容;教学思路清晰缜密、教学内容通俗易懂,同时老师注重从认知、理念方面启迪学员的思维。

三、培训时间

20181019日(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7:00

四、培训地点

南宁市金洲路33号广西人才大厦。

五、课程对象

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总监、财务经理、人事经理等。

六、注意事项

(一)请参加培训的学员于20181019日上午830准时签到入场

(二)联系电话:0771-3929085

(三)本次培训班名额有限,先报先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