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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协调师国家职业资格》

一、培训对象

各企业公司劳动关系(人力资源)部门工作人员。

二、培训人数

报名人数满40人开班。

三、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18112-4日,为期三天共18课时。

培训地点:南宁市金洲路 33 号广西人才大厦。

四、考试时间、地点

统一鉴定时间安排:

考试日期

等级

考试时间

备注

1117

1-3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上机考试。1-2级报名时需提交上传业绩评估报告。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14:00-15:30
 
综合评审(1-2级)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14:00-15:30 

综合评审(2级)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安排(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安排)

培训价格(单位:元/人)

级别

培训费

鉴定费

总费用

一级

4880

672

5552

二级

2380

552

2932

三级

1680

282

1962

备注:

1、报名赠送教材和教辅资料;培训、考试期间学员食宿及交通费用等自理。

2、按规定完成培训学习任务并参加鉴定考试合格,获得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证书,且符合【桂人社发〔201744号】文件补贴申领条件,可通过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网上申报系统(登录地址: http://gx.si.gov.cn:8001/siweb/login.do?method=unit)或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综合服务窗口提出申请,经审核无误后,技能提升补贴资金拨付至本人账户。

 

六、培训内容

劳动关系基础知识、劳动争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劳动标准、劳动管理和工会基本制度等。

授课安排:

日期

授课时间

课程名称

授课老师

第一天

上午、下午

理论、实操科目知识点串讲(一级、二级、三级)

国家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晚上

业绩综合评审表及佐证材料填报指导(仅一级、二级)

国家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第二天

上午、下午

理论、实操科目知识点串讲(一级、二级、三级)

国家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第三天

上午、下午

国家职业资格应试答题技巧(一级、二级、三级)

国家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考核细则

等级

考试

科目

鉴定内容

题型

题量

答题

方式

1-3

理论

考试

职业道德

选择题

125

上机

考试

理论知识

实操

考试

技能操作

简答、案例

分析题

 

1-2

综合

评审

履行岗位职责能力

 

20

提交综合评审表及相关佐证材料

工作业绩

30

论文发表或编写

教材情况

10

学习能力

5

培训指导

5

荣誉与奖励

10

学历及任职年限

20

备注:每科成绩均达60分即通过考试,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八、报名事宜

(一)报名方式

1、企业各部门确定1人,为本部门对接人,向广西和泽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统一报送本部门招生信息。

报名截止时间:20181010日止。

2、账户信息

帐户名:广西和泽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南宁市英华支行

  号:771901195310888

(二)报考条件(见附件1

(三)报名材料

1、  《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报名审核表》(见附件2),填写后打印纸质版由考生手写签名,一式两份。

2、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一式两份。

3、  学历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4、  单位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3)一份。

5、  个人近期免冠彩色相片(背面写上单位名称及姓名),两寸二张。

6、  个人近期免冠彩色相片(底色不限,以“姓名+工种+级别”命名照片,JPG格式,15-20K)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7、  若报考职业等级需提交撰写论文或业绩评估报告的考生,报名时要提交打印稿(一式三份)和电子文档(word格式)。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覃银林15578887027  李淡如18677136122    覃涛涛13878812538 杨美艺18277177070        

雷镇宇15676781263 黄正保18778993595     农翠江 13457070157

地址:南宁市高新区科创路2号金奔腾大厦A18 

附件1            劳动关系协调员申报条件

等级

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三级

(1) 连续从事本职业6年以上。

(2)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

(3) 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级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 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一级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19 年以上。

(2) 取得本职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4 年以上。

(3) 取得本职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3 年以上。

(5) 具有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0 年以上。

(6)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7 年以上。

(7)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5 年以上。

 

 

附件2

 

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报名审核表报名序号:

 

 

 

身份证号

 

 

 

 

 

 

 

 

 

 

 

 

 

 

 

 

 

 

 

报考职业

 

报考

级别

 

考试

类型

正考□

补考考生请如实填写补考信息

 

补考

科目

理论

历史

成绩

理论成绩:

 

补考□

实操

实操成绩:

 

综合

综合成绩:

 

 

 

在读/毕业学校

 

所学专业

 

 

毕业时间

 

工作单位

 

工作年限

 

 

已获职业资格、等级

 

民族

 

政治面貌

 

 

通讯地址

 

手机/电话号码

 

 
 

证明材料复印件

在职人员须附身份证、学历证、工作年限、已获职业资格证证明材料;

在校学生须附身份证、学生证、已获职业资格证复印件

(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粘附于本表后)

 
 
 
 
 

考生声明

我确认以上所填写的本人信息准确无误,所附证件材料真实有效。

考生签名:

       

 
 

报名点签章

 

 

申请人                          日参加                        国家职业资格全国

统一鉴定,理论成绩    ,操作成绩    ,评定成绩合格,取得                       国家职业

资格证书,证书编号:

 

(盖章)                 

 

注:如为补考考生,请在考试类型栏目选择补考项,且在补考科目栏中选择需要补考的科目并填写历史成绩。新报名考生在考试类型中选择“正考”。报名序号为区鉴定中心填写。

 
                                                                           

 

 

 

 

 

 

 

 

 

 

 

 

 

 

 

 

 

 

 

 

 

 

 

 

 

 

 

 

 

 

 

 

 

 

 

 

 

 

 

 

附件3

 

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年限证明

 

兹证明同志从年月至年月在我单位从事职业工作年,累计从事职业工作年。

在我单位工作期间,该同志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无任何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我单位对证明的真实有效性负责。

特此证明。

 

 

经办人员签名:

单位领导签名:

单位联系电话:

(单位公章)

年月日